《条例》关注特殊群体需求,加强学前特殊教育资源建设。明确区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有特殊需要的学前儿童数量、类型和分布情况,设置专门的特殊教育学前班或者学前特殊教育机构,确保学前特殊教育服务覆盖所有街镇。
托幼机构是否安全,是家长特别关心的问题。《条例》明确,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,完善物防、技防设施设备,保障儿童在园在托期间的人身安全;出入口、儿童活动场所、休息场所等区域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施,监控记录至少保存九十天。
同时,幼儿园和托育机构聘用从业人员应当进行背景调查和健康检查,不得聘用有犯罪记录、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等六类情形的人员。从业人员不得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儿童,不得实施歧视、侮辱、虐待、性侵害以及其他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者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。
《条例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。
来源:澎湃新闻